九月五日晚上在上饶县,金都大酒店斜对面的车站旁边,有交警查酒驾,把坐踏板摩托车的人从后面拉下来,导致大腿摔的粉碎性骨折。县交警队姓赵的主任,为了包庇手下,将所有责任推在开踏板车的车主身上。当时交警拦到车子,车子在还没停稳得情况交警就使劲的拉后面的人。人摔下,踏板车车主因为太害怕就走了,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交警队了。伤者自己证明就是被交警拉下来的。事发后,拉人的交警没在出现过,一直是一个姓赵的主任在包庇他,将所有责任往踏板车车主身上推。
2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初步判断存在以下几点。 您提到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九月五日晚上,在上饶县,地点是金都大酒店斜对面的车站旁边。 事故中涉及到了交警和一名车主(未提及具体姓名),其中交警负责查处酒驾行为,并对骑乘踏板摩托车的人员进行检查。 警察试图将被检查人员拉下来时导致其摔倒并造成腿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警方未能及时介入调查,导致责任无法确定。 据所述,交警并未在现场出现,而是一名姓赵的警察一直在负责协调处理此事,并将全部责任归咎于骑乘踏板摩托车的车主。 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一问题。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让他们分析案件的具体细节,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考虑到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保留相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报案等。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基于现有信息做出的初步评估,具体情况可能因案情复杂和事实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请务必谨慎行事,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