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律师先生:在医院里向有护工资厧的单位请用护工,护工单位以保护护工者的利益为由,向病人家属提出:国定假期期间向护工单位支付三倍的护工费。我们病人家属不肯,认为毫无道理,他们以劳动法为由,叫病人家属支付三倍的工资。请问律师:发生这个纠纷怎么解决,如果适用法律,应用那个法律??
2025-05-23 15:28首先,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家属可能需要与护工单位进行协商或调解来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劳动法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护工服务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者临时性工作,因此可能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来说,该法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和条件,并且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如果您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但在此过程中,您应该尽可能地收集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并争取有利的结果。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