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某公司上班快十年了,3月份该发2月份的工资了,可在昨天公司通知我说,从2月份开始降工资,要少发我1000块钱,请问这合不合法。
回答数:434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的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克扣工资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所欠工资,并且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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