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兖州人,本人2005年至2017年9月在某单位上班,9月份因病住院,当时单位欠5个月工资不给,我到单位多次要资不给,后到劳动仲裁,第1项是申请确让2oo5年到2o17年9月劳动关系,和5个月工资及保证金,当时对方律师说的你要仲裁,我有的是法脱上3年5年让你拿不到钱,我由于有病住院急需用钱就签了调解书,把工资和保证金给我了,上面写着我与单位2017年9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双方再无任何权利和义务,我当时没看请楚就签字了,上面光写着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没有劳动关系起止时间,后又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确认2oo5年至2o17年劳动关系,单位不服,告到法院,以一事不再理要求撒消仲裁书。
2025-03-24 00:52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并且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认为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