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小包工头出去务工没有签合同,工作了十天把脚伤了,医药费包工头出的,请问,我还可以向他索要误工费吗
2025-06-19 22:0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您的脚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则可以主张误工费。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与包工头进行协商,了解其赔偿方案并争取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