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社会保险的条款,在工资待遇中约定包含社会保险1000元,也没有再为员工缴纳任何保险,这样做合法吗?2关于合同期限,2017年9月18日到2018年9月17日算一年还是一年以下,试用期2个月合法吗?
14天前一、对于第一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有关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各项权益和义务。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提及社会保险,则应视为用人单位不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责任。但是,即使如此,也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二、关于第二个问题 关于合同中的期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而第二十九条则规定了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因此,如果你认为合同中的期限为一年,那么你可以要求调整为一年以下,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试用期的长度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