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被公司辞退,工作一年未满。除了两个月的工资补偿,生育津贴,生产费什么的工资需要赔偿吗
2026-03-03 20:56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在孕期被迫辞职,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因此可能不适用上述规定。但考虑到法律规定,建议您及时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