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单位干活时受的工伤。去医院看鉴定为骨折右手小指。现在老板不给生活费了。骨折才两个月。我想问下.骨折能定为十级伤残吗? 老板现在不管生活费了该怎么办?谢谢回答
2024-11-05 03:1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您的情况符合停工留薪期认定条件。 关于您提到的生活费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赔偿要求不合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