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是专门搞工地建筑的,母亲在上班期间被机器砸到腿了,现在走路还不行,去年10月15号发生的,没有合同,今天办好合同了,一个月工资大概5000元,公司总共只愿意赔偿1-2万元,其他都没有。事故发生在柳州市三江县。我们急需律师帮助。
2024-06-26 01:1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母亲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首先,您需要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索赔的前提,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可能涉及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停工留薪等赔偿项目。如果公司提供的赔偿远远低于法定标准,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等。 如果公司拒绝合理赔偿,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建议尽快咨询并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和当地的相关标准来确定,而且工伤赔偿程序可能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专业法律援助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