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长春打工的农民工,经别人介绍过来的,我来时带了几个人过来,有两个人母亲脑余血回家照顾母亲了,家里急需用钱,让我找老板要钱,可是老板说干半个月一分钱也不给,,来时介绍人说干10个小时,超过10个小时给加班费,可是现在每天干11个小时,我想问一下在长春干活,干半个月这工作怎么好要啊
2024-09-07 02:16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您需要确认您所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通过与雇主协商解决、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包括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