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2月份工地上干活脚踩空摔伤的,当时是麽了一点皮在黑青,当时法律意识不懂没想到工伤的,以为休息几天就会好的,就没有和工司领导说,过了4天肿起来我才去医院,在和工司领导说,后来快过年了签了一份协议书,陪了3800.再今年3月6号又动手术了。再我现在想做工伤认定,可那个时候摔了5天才和工司领导说,他要是不承认是那里摔的,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我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2024-09-07 03:5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已经错过了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窗口。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在受伤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即使超过了这个时间限制,您仍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获得法律援助。 考虑到您的具体情况,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请注意,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条件,您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