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好多人申请辞职了。都是提前一个月说的。 现在领导说不让走。 走了就不给工资。真的有权利不给工资么
1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公司,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工资补偿。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以“员工必须继续工作直到合同结束”或者“员工必须完成剩余的工作任务”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公司的行为导致的,比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恶意裁员等,您还有权要求赔偿和补偿。同时,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工资,您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尽可能地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