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我遇到的问题是,在工作中由于领导处处排挤和难为我,所以我选择了离职,但是公司还欠我一个月的工资没给我,到开工资的日期那天,公司给我开了37.59元,当初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我的转正工资是3230元,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按百分之80开,也就是2584,只给我开了37.59。我的入职日期是5月19日,公司规定是试用期三个月,过了试用期就可以转正,当我干满三个月到转正日期是,我的部门经理以各种理由不给转正,使我不得不离职,每个月的15号开工资,我这个月的工资开的是7月26号到8月25号的,出勤率是全勤,我的离职日期是8月29号,所以我想知道扣我的保险钱和不合理,以下图片是工资明细
2021-05-1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