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底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暂时没钱,说在17年1月15号会给我们结清,后来我们就信了,到了那天他却说没钱,然后很多人都去仲裁了,而我当时不懂也没有问他要合同,也没有欠条(在15号之前离职的都有欠条),后来再要就不给了,在劳动局备过案,但是并没有用,他们很多去仲裁的后来他都没钱,直到前不久听说他被抓了,法院通知他们去拿钱,然后之前的同事给了我一份考勤表,里面详细记录了当时在公司的每个人的考勤,我就想问问我现在去仲裁可以吗?只有考勤表作为证据够吗?对了,当时还加了企业钉钉,到现在钉钉还在也没被删,只有这些去仲裁可以吗?
2021-05-13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具体办事流程,为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劳动局,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