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6年4月份签了这份合同。要2018年4月才满2年。此公司也未曾给我买过任何员工保险。我们之间只有这一份合同。 但是我现在想辞职,想问下,是不是要按照合同所述,必须赔偿此公司1万元?这个合同合法吗? 如果不赔偿,对方是不是可以起诉我?
2024-08-25 09:32你好!关于你的问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 首先,你提到的合同是否有效,这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合同的内容、形式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等。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一般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为你购买保险,则可能构成违约。如果你已经工作了两年,并且符合相关条件,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赔偿1万元的问题,这需要看你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