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工厂的车间主任在年前给我个人补助了2000元的工资,后来工作了半年由于车间改,车间主任开会通知由于车间没有产值个别工资200的每人每天少个10元或8元,但第二个月工资突然从每天200元降到每天170元,后来我由于收入问题提出离职申请,但最后12.5天的工资没给我,我打电话询问了一下车间主任说把他给我补助的2000元扣除了,他当时补助的时候我也没要求,但他扣除的时候也没有给我说明还是我个人打电话
2026-03-05 02:43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您的工资被不当扣除或者减少了,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其次,关于您提出的“年终奖”和“加班费”的说法,如果该厂有相关规定,并且按照规定执行,则该厂有权扣除相应款项;但如果该厂未按规定操作,可能涉嫌违法。 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如工牌、考勤记录、转账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合法途径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复杂,请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