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长春市保安押运护卫有限公司工作七年多2017年七7月5号辞职的关于这些年的加班费和超出时间的费用
2024-12-04 03:5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对于加班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赔偿您因加班而产生的工资差额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超出时间的费用,这通常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外的时间,例如周末或节假日加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加班费的请求,并且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您在实际操作时结合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