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公司离职时,公司管理条例明确表示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可是到了一个月后告诉我,这个月保险给我交了,要想不自己交那一半还要我在做一个月的工,这样合理吗?我将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
18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的做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在公司未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求您继续工作并为其缴纳保险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加班,也不得克扣工资。 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的离职提供合理的待遇。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与公司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情况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获得更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请记住,遵守法律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