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制度改革,职位竞聘,禁止当事人竞聘,当事人想当面咨询,当事人在望城区。
回答数:80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确保员工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因此,您所提到的情况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的。建议您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改革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竞聘过程。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94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68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