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人事工作没和老板签合同,违法吗我在公司任职人事和行政工作10个月,在职期间我要求老板购买保险,他一直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不给我买,后来我就离职了。我去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保险和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局说我是管人事的,我这叫知法犯法,存在争议,要求我走劳动仲裁,我想咨询哈,劳动局的这种说法正确吗?
2025-04-12 17:32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通常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因此,即使没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其次,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即在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不会认为员工的行为是“知法犯法”。 最后,如果您已经提起劳动仲裁并得到裁决,您可以按照裁决结果执行。但是,建议您先了解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劳动仲裁,以及如何提交申诉材料等信息。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 综上所述,虽然劳动部门可能认为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但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仔细研究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