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大学毕业,来到一家教育机构,他和我说我们签订的是见习协议,签约两年,因为我明年还要参加公立学校的校招,所以只能签约见习协议,在见习期间,我的工资是保底2700,绩效奖励是600,满勤是200,五险一金是300,不过绩效奖励和五险一金的钱要到合约期完之后才能拿,而且我还要留3000的违约金,如果我明年校招成功的话,可以立刻解约,如果不成功的话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而且如果在两年内,我主动离职,是要赔偿违约金和不支付我五险一金和绩效的钱,那么我想问一下这份合约合理吗?
2024-11-29 11:17您好!首先,您提到的“见习协议”可能是指非全日制或实习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实习生而言,其劳动关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习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并要求雇主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对所有权利和义务都有清晰的认识。如果您发现合同存在不公平或者不合理之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解决。 另外,作为求职者,应积极准备自己的简历和面试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祝您求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