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喊写辞职信,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权益?
2025-03-31 00:5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您可以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公司在您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情况下,要求您立即提交辞职信,这可能被视为非法解雇。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您的工资损失以及因被迫离开工作岗位而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 为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并了解其具体要求和理由,同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等)。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立即提交辞职信,则您有权拒绝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直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