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厦门厦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厦工股份把下属公司,《厦门桥箱有限公司》全资卖给厦工重工。厦工股份想把员工合同变更到桥箱公司,从2017.年10月起五险一金由桥箱发放。我已经在厦工股份工作十五年,要求厦工股份赔付经济补偿金
2025-01-22 21:0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劳动保障义务。如果您已经与厦工股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则厦工股份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然而,如果厦工股份将您所工作的子公司厦门桥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箱公司”)纳入其控制范围,并且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控股或完全控制,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到企业重组、合并或者分立等法律关系,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体来说,如果桥箱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法定条件,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厦工股份将其纳入其控制范围是合法的。 对于您提出的要求,即厦工股份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主要取决于厦工股份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满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条件。通常情况下,如果厦工股份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厦工股份无需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