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学生,在托管机构做兼职,当初没有签合同,因为个人原因要辞掉托管工作,目前这个月已做半个月,负责老师说如果我要走就把工资全都给我扣掉,我觉得很欺负人,现在大学生都是免费苦力了吗?我半个月付出的劳动凭什么一分都不给我?
2026-01-13 06:0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如果您已经完成了规定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则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