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北京朝阳望京某私人医院食堂员工工作九年去年院方把食堂要外租出去院领导找我谈话说调岗调薪我没答应我说要院方和我解除合同院方不答应要我辞职院方不想赔偿这几年的经济补偿这块院方让我在外租户公司上班工资由该公司发院方让我和该公司谈工资5500社保院方给交发工资是该公司给院方3000多剩下该公司发可到放工资时把单位那份社保扣除我找院方院方说给我上保险我自己为啥不把单位那份社保给你要不谁给你要我无耐现在外租户公司考核再次降我工资我怎么办还有院方没有任何方式在该公司上班这是院方和该公司商量好逼我走不想经济补偿谢谢
2024-08-28 21:32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依法进行,双方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在此期间,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表等,以备后续处理。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他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 寻求法律途径。如果情况复杂,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提醒您注意自身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