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1月5曰下午:在粉外墙时从21层摔到20层,我的工友发现了我,把我扶到了屋内后,告诉了我们的老板,老板用车把我送到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出院后:到师法所进行了伤残签定(前右助骨,5:6,根助骨骨折)签定为十级伤残,我要求公司给我工伤赔偿,他们不给我的资料盖章,要我把资料交给他们,他们说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到现在还没有把我的资料交给保险公司,马上就到春节了,他们不给处理,我该怎么办?
1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您的工友已经向您报告了事故情况,并且您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将您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收集齐全; 向所在单位提交工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 如果单位拒绝签字盖章,可以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或者联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 如果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