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路途中脖子摔脱位,算不算工伤,然后请了假,现在到15号不发我工资,说我特殊原因不发我工资,算不算违法?
1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您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特殊原因”,即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否则,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加班费。 至于您提到的“上班路上摔倒导致脖子摔脱位”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如跌落、挤压等情形,并且这些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工作的原因或者是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才可能构成工伤。 关于请假期间不发放工资的问题,这通常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但如果这种行为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例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具体而言,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都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甚至引发劳动争议。 因此,建议您首先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文和相关规定,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