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宾馆工作20天,开始面试我的时候没有店长老板面试我的,说试用期3天每个月10号发工作,上个月21号开始上班的,到11月10号请假了两天我10号的时候得知上个月的工资不给发得下个月才给,我就递交了辞呈,12号上班的时候临时有事请假没有批,当时我还在工作岗位上我就说那就记旷工吧,结果让我收拾东西走吧,我同意了,可是不给工资,新来的店长还跟我说试用期一个月,没满一个月的没有工资,那个店长是在我之后上班的,应聘我的时候不是他跟我谈的也,我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怎么要回工资
2025-03-03 06:19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宾馆工作期间可能遇到了一些争议。首先,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宾馆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的试用期提供合理的期限,那么您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其次,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您发现宾馆未按时支付工资,您可以立即通知宾馆并要求其补发所欠工资。 最后,关于辞职和旷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需要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已经告知了酒店,但是酒店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仲裁。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