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現在餐厅服务员上班一个星期了。因为家庭原因家里的老妈妈不给我带小孩了。所以,我想回去带小孩,我辞职回去是否能拿到工资呢?并且公司2017年11月13日下通知说餐厅过年不放假,凡在9月1号上班的员工要做满半年才能辞职。但是我的合同上没有写做多久才能辞职。请问律师我要怎样才能拿到我的工资与血汗钱了。
2025-03-03 05:41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作年限要求,则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作年限要求,则您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才能离职。 由于您目前处于试用期,因此您有权随时提出离职申请,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建议您及时与餐厅老板进行沟通,了解其关于假期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并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决定是否离职以及如何处理工资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