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今年52岁,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了将近11年的苦力活,去年工厂的效益不好,工厂2016年12月22日下发通知要求他签字,通知内容:因年满50岁不适应车间工作,故要求12月31日起离开此岗位。我爸没签,现在继续留在工厂,但工厂又以考试不合格为由,要求他1月3号起一个人在开会室待岗学习,学习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一半(即350元),且不买社保。私下与工厂协商变相裁员赔偿无果。故想问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且需要哪些材料?劳动合同是三年一签,而我爸进厂11年,就是签了2次,所以现在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班长现金发给他们的,也没有工资条,近两年有指纹打卡,有22号那天工厂下发的离岗通知书
2024-07-30 23:4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等权利。您可以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文件; 工资单或其他支付记录; 离职通知书或解雇通知;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能够及时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