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现在固安工作,从事地铁屏蔽门工作!因为公司经济不景气,要裁员!我与单位签了三年合同,到今年2月20日满一年!单位于1月10日通知我,在2月10后与我终止合同!人事部说的意思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大约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补偿金是我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想问下律师,单位这么做对吗?还有就是,我在签合同之前还有三个月试用期呢,单位没给我算
2024-07-30 23:08关于您在固安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事宜,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合同解除的情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 与雇主协商解决。尝试通过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和调解无效,可以将情况反映给劳动监察部门,由其介入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时应当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清楚后再签字。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对方或法律顾问。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