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在一个公司上班,上班期间,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上写,必须要工作满5年,未满5年,这些费用要自行承担。现在离职了,公司押有我12859元的工资不发,现在还要我赔这个价值28000元的费用,请问,这个协议合法吗?谢谢
2024-11-15 15:1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年限必须与实际履行合同的时间一致,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您工作到第五年才发放剩余的工资,并且同时提出赔偿费用的要求,这可能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 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工作关系,并且该协议也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调解。 在此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