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今年54岁,在某单位已打工十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今年单位不让我签了,我被解下来,请问我能获得什么补偿和权利? 谢谢您的答复!
2025-04-15 02:27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或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可以享受以下补偿及权利。 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求,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律师事务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