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页。 对驳回诉讼的裁定书,我提出了上诉。目前上级已经开了庭,做了审理。今天又约谈了我,意思是马上要出裁定,要支持驳回诉讼的裁定。看看我还有什么新证据,或者能找到对我有利的法律法规,最高法院对地方法院的批复,这一类的东西,以改变驳回上诉的裁定,指定法院继续原案审理。 万般无奈,求助于您。请你百忙中帮我找找法律依据。表示衷心感谢!
2025-10-06 20:52尊敬的当事人。 在收到您的邮件后,我非常理解您当前面临的困境和压力。对于您的情况,我会尽力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或裁定时,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合法等。如果认为您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会做出驳回起诉的决定。 然而,如果您有新的证据或发现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法规,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原告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或者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附带相应的证据材料。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审判过程中,当出现特殊情况,如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时,人民法院有权主动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附带相关证据。同时,也可以向法院咨询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期间,请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法院的处理结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