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动派遣员工,单位以负责人不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在此单位工作7个月后无奈辞职,找部门主任写了拖欠工资证明和辞职证明。辞职一个月后依旧没有按口头承诺发放。此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谢谢了。
2024-11-24 21: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支付工资的具体方式、时间等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相关文件、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协商解决。尝试与单位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诉求,看能否达成一致或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了解最新的劳动保护政策,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提供更多信息,我会尽力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