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在一加餐饮店工作,然后一个星期前跟主管说辞职,然后他说现在不可以批我走,说招到人,(昨天就来人应聘了)在批我走,我昨天又跟他说辞职了(说我十五号要走了),他跟我说这样没有办法给工资给你的,我上个月十二号一直到现在,我跟主管说,那上个月的工资总有吧 也是跟我说没有 ,你说我该怎么办,就真的白做一个月? 谁能帮帮我
2025-10-17 07:1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并且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已经完成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收集并保留以下证据。 工作证明文件,例如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公司发来的任何关于薪资发放的通知; 您与公司沟通的所有邮件和短信记录; 您与同事或上级之间的通信记录; 您的工作成果或其他能够证明您已履行职责的证据。 您可以尝试通过这些证据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工资,并支付未付的工资。如果您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报告,以获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