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找老板补签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兹证明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于2018年3月10至2018年8月1日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月工资XXX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老板让把,至今存在劳动关系这句话去掉,可以去掉吗,对工伤赔偿有影响吗?我是8月1日晚上11点受的伤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动关系未明确时,应确保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已经与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该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确立,则无需再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劳动关系开始时间的,建议先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从何时起开始。 至于您的具体情形,如果是在8月1日晚上受伤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您需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之前,您可以要求老板出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然而,这种证明通常是由雇主提供的,而不是由个人自行开具。因此,即使老板提供了这样的证明,它也不能完全代替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对于具体的工伤赔偿问题,最好还是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