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够三个月,扣除一部分工资,只发最低生活保障 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2025-12-28 01:4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未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员工工作不满三个月,则公司有权扣减部分工资,并且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剩余的工资。但是,公司必须确保这部分工资是在员工正常工作的基础上支付的,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沟通,明确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以及如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