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2年,合同上显示是1年直接杠掉写的2年,未加盖公章,2016.12.30是合同开始时间,2018.2.28递交辞职报告,预计交接一个月,3月底离开,离开后能否得到相应的工资,是否要扣除什么费用?
2025-05-27 23:1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在劳动合同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理解您的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您认为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存在争议或不公正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离职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通常情况下无需扣除任何费用。然而,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劳动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操作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进行详细的解答。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