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就是有一个洗碗阿姨在餐厅里面工作几年了,也算是老员工了吧,但是他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法去做,以前找不到人的时候天天上班带加班加十几个小时,现在找到人了就把阿姨炒掉了,可能管事的人以为合同不见了,然后他又找到人了就把亚姨炒掉的,现在合同找到了,但是合同写的是18年7月份止的,请问现在怎么办才好?
2025-03-20 16:28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首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遭受了歧视或者不公平待遇,也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申诉等。 最后,建议您与雇主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