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患系统性红斑狼疮二十多年,于2002年在劳动局签定为中度丧失劳动力,1987年在萍乡市人民商厦上班,于2004年办理了下岗手续,因为当时我不知道可以办病退,相关领导可能不知道有相关政策可以办病退,所以比正常员工多一点下岗费一捶打了。2010年到商业管理处咨询时知道可以办病退,于2010年6月办理了病退,到2012年一直按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工资,到2014年后就没有调整工资了,我于2017年8月办理了退休手续。要求商业管理处补发少发的工资,管理处以没有钱及没有收到相关调资文件为由拒绝补发工资,我就到信访办,申请自己所有的权力,但没有如愿,请各位专业人士帮我出主意,帮我享受到相关政策,谢谢!
17天前您好!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商业管理处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诉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尽量收集与您的工作年限、岗位等因素有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龄证明等。 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