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1年入职公司至2018年到现在,头3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后4年缴纳社保费至今,我可以要求给我补交头3年欠交的保险费吗?还有公司6月份至今拖欠工资到现在也没有发放,入职时扣交6000抵押金公司叫培训费/由于生活困难,我要辞职,由于不懂流程,被人资人员误导签下了“个人原因离职”还签了一份办理失业金的协议,感觉对我不利,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给我补社会保养老保险,支付拖欠工资,要求给于经济补偿,帮我判断一下还能胜诉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您的权益,并根据其指导意见来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对于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您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给您补缴或者拖延不补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工资和解除合同的问题,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需要。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谨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避免因操作不当或理解错误导致的不利影响。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