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一个多月不太想做了因为上晚班有点熬不住然后听同事说没工资然后昨天开会说有工资但是要扣一个星期的工资以及我来之前说的要扣500块钱的保证金(做满四个月还)这样合法嘛没签合同签的是入职表而且一个月只有3天休
17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没有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对于“扣发一周工资”这一行为,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一般来说,雇主有权扣留部分工资作为违约金的情况很少见,除非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协议。然而,在您的情况下,似乎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例如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薪资扣减。 最后,关于“保证金”的说法,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缴纳保证金,那么这可能被视为非法要求。因此,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强烈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