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20日离职的,8月份的工资是没有发的,8月份的工资是用来扣9月份的保险,公司的意思是我离职没有提前一个月打招呼,9月的份保险要自己全部承担,现在公司说8月的工资钱不够扣保险,现在让我补交剩余的保险费,这个我费用我要补吗
1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8月20日离职,但直到8月底仍未收到8月份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公司可能认为您已经完成了所有工作的交接,并且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公司可能决定扣除8月份的保险费用来弥补之前的欠款。 关于8月份的工资是否应该由您支付的问题,通常而言,员工应向雇主支付未得到的部分工资,除非双方另有协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认为您没有完成工作并需要额外支付,那么您可能需要支付这部分工资。 对于9月份的保险费用,如果您是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自行承担的,那么这可能是您必须支付的。但如果公司认为您没有履行必要的义务(例如遵守公司的规定),则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接受这一要求。 最终,这个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将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协议。建议与您的雇主进行直接沟通,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