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入职时谈的工资是4000元的,也见过经理在入职单上写到试用期4000元,转正后加绩效工资。但是现在领工资时按3000元的底薪算给我,行政人事部的理由是我4000元的底薪总经办不一定批准,但是我没有接到任何我实际薪水的知通。请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