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是孕妇,是事业单位合同工,现在单位要把我们放在劳务公司开工资,让我们签人社的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书,已经签完,但劳务公司现在不能保证我在他们那能享受之前的生育险各项待遇,我现在怎么办,单位这样让我签辞职合法不?还是本身孕期就不能让我签变动劳动关系的东西?谢谢您,给您添麻烦了。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恭喜您在孕期期间担任合同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孕期妇女享有特殊保护,并且应当得到用人单位的尊重和照顾。如果您的单位要求您签署一份关于辞职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将您的工作转交给其他人员处理,那么这种做法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中国,劳动者享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育保险。因此,即使您被派遣到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也应该确保自己能够继续享受与之前相同的社保福利待遇。如果您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您立即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出申诉。在进行维权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 最后,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劳动生活。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