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主管到公司两个月,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作,工作基本无法进行,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会要求赔偿吗?
17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员工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可能会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从而导致公司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或无法胜任工作的表现,且该情况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或业务发展,那么公司在合理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因员工不胜任岗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具体来说,公司可以向员工索要因员工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产品或服务的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如客户关系受损等)以及因此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如招聘新员工的成本),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适用原则,并不代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