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砖瓦厂上班。10.5日凌晨2点起床上班,8点下班后觉得不太舒服,就去医务室吊点滴补钾(缺钾)。下午两点准备上班时双腿已经不能动。打电话叫我母亲接她回家。母亲立即前往。在下午4点左右将父亲接回家并前往镇上卫生院医治。 打完点滴回家双腿依然不能动。先回家休息,准备第二天再去点滴。母亲将父亲背上楼,一个小时后,父亲开始全身不能动弹。冒虚汗,小便失禁。我们立即拨打120,县城120不能立即赶到,于是先前往卫生院进行急救。在卫生院里,先是有所好转,然后心跳停止。急救回来了。然后跟救护车前往县城医院,途中还能模糊讲话喊救命。到医院后,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可以要求厂里赔偿吗?
2025-12-07 05:56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在工作中出现了身体不适,并且在医务室进行了治疗。然而,在返回家中后不久,他的状况迅速恶化,最终导致了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工厂或雇主提出索赔请求。具体来说,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工作记录和劳动合同,以证明您父亲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的。 医疗报告和诊断书,以证明您父亲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并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就医。 家人对您父亲的照料和照顾的证明,例如医疗费用单据、护理人员的工资单等。 现场调查报告,以证明事故的具体情况。 如果您认为工厂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责任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那么这可能会成为您索赔的重要依据。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来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如何最有效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