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的工资没要到,现在还能要吗?
2024-11-01 16:57根据《劳动法》第91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此外,《劳动民法典》第38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主张你的权利。如果你有具体的证据证明单位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你的诉求。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考虑与单位进行协商或调解,以便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