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县一个私立医院上了一年九个月,有个助理证,今年考执医,当初院长口头承诺我试用期三个月过后一个月有两千五到三千,我去后一个月就跟着去下乡,五个月后送我去县医院进修9个月,过年的时候因为没人值班就让我回来了一个月,实际只进修了八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发了一千五,之后两个月发的一千八,进修给了生活费一千,我进修回来结果只给了我一千五,没给我买保险,我找了她们三次每次都是敷衍,过年也没给我加,实在受不了了,我就辞职了,因为医院拖欠工资,最后两个月的工资也没给,现在他们要我陪违约金两万,我在哪里的一年多,一共才给我发了两万五千多块钱,没钱赔,他们说要告我,我该怎么办。因为有好多事儿他都是口头承诺
2025-06-08 11:3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该私立医院工作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并且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和保障。这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的薪酬不足、未按时支付加班费用以及年终奖金等。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策略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您签订的合同、员工手册、薪资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您的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记录沟通。保存所有的书面或口头沟通,特别是关于您的工资和福利的任何交流,以备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时使用。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或者联系当地的工会组织寻求支持。 准备申诉材料。如果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建议您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诉书,包括事实陈述、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以便于诉讼过程中的辩护。 注意赔偿条款。了解并遵守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免在未来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 及时解决问题。尽管已经辞职,但仍然有可能通过与雇主进行私下协商来解决纠纷,避免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非常重要,同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希望您能够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